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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与解读

关于发布2018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发资金项目指南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8-7-30 14:58:12 点击次数:2918 关闭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8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发资金项目指南申报的通知
  锡科计〔2018〕168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8〕10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8〕11号)精神,加快突破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推进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提升核心创新能力。现将重点研发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二级法人资格,且是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或集成电路产业研发、生产、运营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重大高技术项目研发或平台建设的能力。
   (一)申报“研发项目”的,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实施期不超过三年。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是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无市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资助在研项目(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经认定的省百强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瞪羚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且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在研项目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为事业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且项目组成员50%以上须在无锡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研发机构”的,申报单位上年度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1000万元以上;具有国内先进的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研发人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有独立研发场所,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设施完备,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的仪器设备原价值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授权3件以上。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 (http://58.215.18.150: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分别进入“科技发展资金(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助”、“科技发展资金(创新能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入口,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
   各区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xkjj.gov.cn下载)盖章件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专项资金申请书(PDF格式,A4纸打印),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以“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等)、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报送至各区科技局。各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并行文,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者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等事项。(特别提醒:网络申报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为加强政府科技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具体参照项目立项后发文说明)。
  4.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其中财务报表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查询本单位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注册时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人员信息,以便审核者能及时与申报单位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本指南具体支持领域段首的字母与数字组合)。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
  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7个工作日。
  五、支持领域
  1.ZX01 集成电路高端核心技术、产品研发;
  2.ZX02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安全性、低功耗、低成本传感器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ZX03 企业研发机构。
  六、支持方式
  “研发项目”:以1:1.2的比例优选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入围现场考察,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支持项目。集成电路高端核心技术、产品重点研发项目,根据项目工艺先进程度,最高按项目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投入的15%给予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智能传感器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研发项目,最高按项目研发投入的15%给予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研发机构”:经评审,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最高按其近三年研发设备投入额的15%给予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七、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追回资金,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它事项
  1.“研发项目”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叶利群;联系电话:81821889;
  “研发机构”联系人:市科技局事业处  万  磊;联系电话:81821884;
  2.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侯建伟、林玉霞;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8、85617309。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81822426。
 
  附件:1.2018年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2.“研发项目”项目建议书
             3.“研发机构”项目申报书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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