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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与解读

7月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到3030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要缴945元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8-7-9 9:17:19 点击次数:2368 关闭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公布:
    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二、从2018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3030元、二挡为3375元、三档为3832元、四挡为4273元、五档为4832元、六档为6645元、七档为19935元。
江阴市、宜兴市2018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按照下限3360元,上限19935元执行。
下面小编用一张表格来具体讲解下月缴费基数调整后,由个人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的情况: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缴 费 档 次 表
(执行时间: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单位:元


注:
1.每年1-11月,每月8日至月底及每年12月份,8-25号(节假日除外)可办理参保、暂停缴费手续。   
2.遇有变动时,务请提前一个月到就近的社保中心办事处或街道人社所办理停止缴费手续,从办理停缴手续的次月起可停止缴费。   
3.可登录:HTTP://218.90.158.61/进入个人注册后,在网上办理参保、变更、停保手续。
>>政策解读<<
  1.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省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根据省公布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今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的规定,我市相应调整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2018年政策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一是2018 年7 月1 日至2019年6 月30 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二是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
  3.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除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外,其余标准的调整均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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