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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与解读

您关注的社保降费率来了!江苏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年预计给企业减负约36亿元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4-26 13:33:24 点击次数:1719 关闭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份起,江苏已按照新的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此举将进一步降低我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本次失业保险费率如何降低?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

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继续为0.5%

温馨提示:

  三部门要求,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企业减负效果如何? 

  江苏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已是三连发”:

   2013年“一”↓:从3%降至2% 

  2016年“二”↓:从2%降至1.5%——全年减少收费33.15亿元 

  2017年“三”↓:从1.5%降至1%——预计全年减少收费约36亿元

 费率降了,如何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各地要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 

  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落实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条件和稳岗补贴发放条件,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省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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