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服务
联系我们
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电话:0510-82719983
传真:0510-82757760
邮编:214101
地址:无锡市东亭友谊南路88号三楼(太湖大道南侧)
电子邮箱:wuxi_taixie888@sina.cn
微信公众号:
提示与解读
您关注的社保降费率来了!江苏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年预计给企业减负约36亿元 |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4/26 13:33:24 点击次数:1853 关闭 |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份起,江苏已按照新的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此举将进一步降低我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 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继续为0.5% 温馨提示: 三部门要求,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企业减负效果如何? 江苏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已是“三连发”: 2013年“一降”↓:从3%降至2% 2016年“二降”↓:从2%降至1.5%——全年减少收费33.15亿元 2017年“三降”↓:从1.5%降至1%——预计全年减少收费约36亿元 费率降了,如何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各地要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 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落实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条件和稳岗补贴发放条件,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省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
|
- 友情链接